尊敬的领导、各位领导:
大家好!
请恕我冒昧,我向您报告如下事实: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尚庄中学教师唐明干,2000年4月,我聚二十年的心血,在人民教育出版社主办的杂志《中小学教材教学 供中学用 第4期 》上发表了论文《函数及其图象中体现的辩证观点》约6000字。我的个人信息,可查我校网站
www.ycsszzx.com.我的文章,人民教育出版社期刊社,有原始资料;在 “维普网”、“世纪图书馆”、“豆丁网”、“道客巴巴”等网上,有原文、全文。比如:
维普网 http://www.cqvip.com/QK/81335x/200404/4279704.html
豆丁网 http://www.docin.com/p-120577089.html#documentinfo
道客巴巴
http://www.doc88.com/p-0611666321512.html世纪图书馆
http://www.redlib.cn/html/13102/2000/24148410.htm 我的电话:15365651502、 13770041963,已经面向全国公开. 我的邮箱:
13770041963@163.com即 jsyctmg@163.com.
去年秋学期,我先后发现:海南省,先后有10个老师,侵犯我的著作权,有6个纠纷,已经调解结束。一个老师因为生病住院治疗,我放弃追究。
温泉中学 庄慧阳,2009年、2012年,先后三次、分别将我的文章,删去我的名字、删去部分文字、换成他“转”或“收藏”的字样,发表在好研网上。 他说,这是为了应付上级的“作业”、“交差”,没有营利。
根据庄慧阳的逻辑,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太多,无法完成,才被迫这样做的; ————急需用钱,手中不足,自然应该抢银行!关于庄慧阳的情况,我已经先后向海南省教育厅师资处、琼海教育局举报了六、七次,历时已经三个多月,网上的痕迹已经删除;我已经请海南省版权局保留了证据。温泉中学庄慧阳、马志惠还没有承担责任;另外,一个名字叫王曼的同样侵权;其联系方式,我请教育厅帮我查找。
根据著作权法,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1)
他们将我的名字删去,侵犯了我的署名权,属于违法行为;(2) 将我的文章删去部分内容,破坏了我的文章的完整性,是侵权行为;(3)我的文章,被他删改后,在好研网发表,侵犯了我的作品的发表权。
现在,请求领导从师德和法律两方面考虑,调查,教育,敦促他们守法、对于自己的行为负责。 特此,我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 举报三、四个月,网上痕迹已经删去;如果教研需要,可以收录我的完整的文章,且必须有我的署名;(网上有全文);
2.今后,庄慧阳、马志惠、王曼不可将该文作为他们自己的作品,用于晋级、评优、编书等一切活动;
3.我已经接受了庄慧阳的道歉。马志惠、王曼必须向我真诚道歉(可以用电子邮件、电话或者书面形式);
4. 庄慧阳(一次性)赔偿我人民币伍佰元、马志惠和王曼均一次性赔偿人民币叁佰元到肆佰元。
他们做到这些以后,我不会再做其他任何追究;收到赔款后,亲笔书写收据,用挂号信邮寄给他们。假如他们守法、守诺,我单反面后悔,请海南省版权局和教育厅见证,我分别付给庄慧阳和马志惠、王曼等三人壹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改日再侵权,必依法追究。
由于海南省的“好研网”暂时不会关闭;假如我一开始就让律师去找他们,他们的成本付出就更大了。 因为好研网先后十次发表了对我侵权的作品,我委托律师过去交涉,很值得。这样做有很大的教育意义;海南省的教研管理,我不敢恭维;前面的每一次处理经过和结果,我均已经报教育厅师资处备案了。
我想看到海南的阳光与正义。
我绝不希望海南省的师德建设,再次出现重大丑闻。
搜: 《同城文抄公,激怒唐老师》、《一教师剽窃论文赔偿三千元》,可以给他们启发。搜 13770041963 、 15365651502这两个号码, 可见我在其他省的维权情况。
我恳求各位领导和朋友,体谅小民的维权之艰难;我不想第二次诉讼,但不放弃第二次诉讼。我,仅仅是依法维权!恳求关心!
真诚感谢!!!
民:唐明干
2014—3-23
唐明干 邮政储蓄卡 622 1883 0000 9287 7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