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垃圾发电带来的危害
一。 “垃圾焚烧厂每天向天空撒播有毒废气,里头包含致癌物质二恶英,密集散播范围的半径达到60公里。” 二。 “ 广州市区的市民住宅、写字楼、机关,离番禺大石的垃圾焚烧厂,仅有10 ~ 30 公里。” 三。 “北京朝阳区中海枫涟小区, 距离 高安屯垃圾焚烧厂 几公里, 最近几年,小区频频有恶性肿瘤患者去世的消息传来, 从2000年到2006年,仅有1000多人的西六建附近小区中,就有70多人得恶性肿瘤(现在已经死亡46人),这个数字是正常比例的5—6倍!” 四。 “ 在对垃圾场周边的业主调查中得知,高安屯垃圾焚烧厂以北2公里有一个空军信息工程学院,在当时的一次体检中, 500名官兵没有一个合格! ” 五。 “广州白云区的李坑垃圾焚烧厂,建立之前,附近村民得癌症而死去的人数,是8人。 建立之后,附近村民得癌症而死去的人数,是42人。足足上升了5倍!(这数字还没有包括目前正在奄奄一息的几十个癌症村民 ) 足足上升到 500% 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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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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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都是文明人,可是碰到社会上某些丑陋的事情、一些
人民公仆不顾老百姓死活的卑劣行径,真想大骂句:他奶奶的! 不多说下面是关于近期吵得比较热的临安
上甘街道建造的
垃圾焚烧发电厂,这里就不再揭露某些卑劣的行径,说说他的不合理性,让人民来评评理。 首先,项目选址不合理,违反国家相关规定2006年6月1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
生物质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在通知附件“
生物质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的技术要点”中规定:“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1)大中
城市建成区和
城市规划区;(2)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
主导风向的
上风向;(3)可能造成敏感区
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 1、 项目拟建厂址目前位于
临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
临安市的
城市性质已毋庸置疑,作为拥有10多万人口的中型城市,根据
城市总体规划可以明显看出
上甘街道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
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
规划区范围之内。 2、
建设项目已被大的集中居民区所包围
垃圾电厂拟选厂址周围5公里左右的范围:
玲珑花园、春天、
人民广场、人民医院、
衣锦小学,、
南苑小区、
林学院、一中、汽车东站等,距离即将要建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距离均不足5公里而且均在
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即垃圾厂建在市区南面的
上风向)。最近的
上甘街道杨岱村、上畔村,障村甚至只有1公里,据临天桥才刚好5公里,可以说
苕溪以南地区均在污染区,危害大半个临安。(根据国外机构调查
垃圾电厂污染区至少在5公里,如风力加大,污染
有毒气体必将扩大至更大范围!) 其次,焚烧
垃圾发电将危及群众健康,破坏周边
生态环境,将造成比原来
垃圾填埋场大得多的危害。
垃圾焚烧发电焚烧不可避免产生以
二恶英类为主的严重
空气污染。
二恶英是国际上公认的剧毒物质,
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一级
致癌物,它具有强致癌致畸性,而且具有极强的
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
内分泌毒性。具有持久性、
生物积累性和放大性。它的
半衰期是14年到273年,具有累积效果。它到了人体内就积累难以降解,在人体里累积之后,会越来越多,迟早还是要发病的,无法避免的。等衰减完了需要百年左右,基本就可视为不降解。累积效应使得周边居民天天即便标准再低,微量吸入最后还是致癌的!它的毒性相当于
氰化钾的1000倍,即使在很微量的情况下,长期摄取也可引起
癌症等顽症!不管在欧洲还是日本,
焚烧炉周围民众都出现了
癌症高发区。而且
二恶英具备很强的累积效应。也就是说,长期生活在
垃圾发电厂污染区的人,患
癌症的方式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通过变异基因遗传到下一代!!如自2007年
河南市南区垃圾燃烧
发电厂落户,给百姓带来了不可计量的危害。自
垃圾发电厂建造以来,南区二组50户人家中发生了十几例癌症病例,短短几年,病逝者已经
高达12人。近日,又有一位村名送往医院检查治疗,病情不容乐观。
垃圾发电厂与二组不足2公里,而二恶英的防护距离应在5公里左右,一年四季,村庄飘来的垃圾臭味不断,河水也已经发臭,无法洗涤使用。让老百姓苦不堪言。令人更为不安的是,
垃圾焚烧场一旦运行,其污染行为无法控制,一个失控的
垃圾焚烧厂将
贻害无穷! 技术上的不可控制:二恶英类等剧毒物的检测十分困难,花费很大,几乎无法监控。但有关部门却说可以“
实时监控”?这不是欺骗吗?技术仍不成熟:温度超过850度以上时,二噁英会分解,但在降温过程中,二噁英又会重新合成。比如
焚烧炉排出的废气,在自然降温过程中,还是会有重新合成的二噁英的产生。目前还没有“完全不产生”二噁英的技术。焚烧厂只要在一定温度以上进行焚烧就不会产生二恶英”等意见缺乏科学依据。 制度的缺失:现在的焚烧场,作为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而污染环境几乎是定律,“公示”中的一切防污染措施、一切承诺和保证,在利益面前只能是一张
废纸!过去的一切事实告诉我们,我们将面对一个不负责任的企业和
行政部门。如果说对于恶臭还可以呼喊,而对无法感知的二恶英类等剧毒物,人们连发言的可能都没有,只能无声地等待病痛的折磨和生命的最后凋零!!!美国、
加拿大、德国、荷兰、
比利时等欧洲国家已于1985年—1996年相继颁布了"
焚烧炉禁建令",日本1998年末关闭了2000多座
工业废物焚化炉,到2000年7月,全日本已有4600座
垃圾焚烧设施被停止使用。这么多
发达国家都无法制止
垃圾发电厂带来的污染,凭我国的科技能做到吗?正是因我国科技不发达,人们对这方面的认识落后,已建成的
垃圾发电厂给百姓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
血癌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难道要再出现下一个
血癌村才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