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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重要通知】12月4日起我省恢复办理

  • 琼海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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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12/2 9:44:25
  • 来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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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通告:从12月4日起,全省机动车管理系统升级完成,恢复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业务。


? ? ?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省交警总队明确:各车辆管理所在办理省外转入机动车(除新能源汽车以外)登记时,要严格机动车环境准入条件要求,对不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外省籍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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