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者咨询——死亡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律师解答:
是职工死亡后,其生前单位或社保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死者近亲属及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及生活补助,不属于死者遗产,属于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
死亡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不属于遗产,其分割不适用继承的规定。具体案例中,王某甲去世后,能够参与分割死亡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是王某甲的三个儿女。
王某丙、王某丁及二人配偶在王某甲晚年对其照顾颇多,尽到了为人子女孝顺老人的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对于死亡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应予以多分。
而王某乙在王某甲晚年,对老人实地探望次数较少。甚至在老人晚年居住某县长达十余年期间,一次也没有实地探望过老人。因此对于死亡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应予以少分。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三人共同依法酌情分割抚恤金、丧葬补助费。海口律师团队法律服务13307629384